|
建築資訊服務系統 |
http://archit.org.tw/ |
室內裝修耐燃板材 |
建築防火材料審查評定係依據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四條第二項規定:
「建築材料、設備與工程之查驗及試驗結果,應達本規則要求;如引用新穎之建築技術、新工法或建築設備,適用本規則確有
困難者,或尚無本規則及中國國家標準適用之特殊或國外進口材料及設備者,應檢具申請書、試驗報告書及性能規格評定書,
向中央主管建築機關申請認可後,始得運用於建築物」。
對象:
1.非屬經濟部標檢局列為應施公告檢驗品目之材料或建築技術規則列舉有關材料構件之範圍者。
2.非適用建築技術規則或中國國家標準確有困難者。
3.尚無中國國家標準規定,而申請適用者。
4.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定須辦理審核認可者。
5.其他經申請人委託辦理防火性能評定者。
防火材料審查作業流程
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防火材料審查評定作業詳細說明 |
| |
|